现将鼓楼区2025年优秀教育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中年龄、专业等符合引进公告要求的人员,包括:
1.博士。
2.硕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一流学科建设”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学(排名位于前100名的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及国家级研究机构的硕士研究生。
3.本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的本科生。
备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见2022年教育部发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对象、年龄、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含县区)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体检之日当天前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离职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拟招聘50人,岗位详见附表。其中,各学科面试考核招聘数为现有各岗位减去本次招聘中直接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相应岗位数。
2.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3日至2006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硕士毕业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3日至2006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3日至2006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需持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
4.教师资格证要求:符合本批次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23日上午11: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络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扫描本公告附件中的应聘报名二维码或登录网址(https://jsj.top/f/odjkCd)填写网络报名表单。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五、现场资格审核
面试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1. 现场审核时间和地址:
2024年10月18日下午3:00- 6:00 华中师范大学;
2024年10月21日上午9:00-12:00 华东师范大学;
2024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 北京师范大学。
咨询电话0591-87677797
3.所有应聘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届时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应聘人员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审核委托书、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进行资格审核。
4.报名材料以现场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准,如有缺失或逾期则视为报名无效。
六、招聘办法
(一)第一类对象:直接考核引进
1.招聘范围:博士;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及本科生;北京师范大学硕士
2.考核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19日华中师范大学;
2024年10月21日华东师范大学;
2024年10月23日北京师范大学。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3.考核方式: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由鼓楼区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直接面谈考核、双向选择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名单于考核后经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栏目(http://www.gl.gov.cn/xjwz/zwgkml/zdlyxxgk/jyxx/)发布。
(二)第二类对象:面试考核方式引进
1.招聘范围:除可以直接考核招聘的对象外,其余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19日华中师范大学;
2024年10月21日华东师范大学;
2024年10月23日北京师范大学。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3.面试考核岗位实际报名人数(指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须开考的岗位,经延长报名时间及征求人社局意见后适当放宽比例要求。具体岗位开考情况将及时予以公告。
4.面试内容:包括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片段教学前需要编写教案,但教案不记分)、结构性教师综合素养测试(含教师基本技能测试)等,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招聘岗位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栏目发布。
6.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将通过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栏目(http://www.gl.gov.cn/xjwz/zwgkml/zdlyxxgk/jyxx/)发布。
7.根据实际岗位计划数按最终面试考核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栏目公布,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后续聘用相关手续。
若因特殊原因导致面试考核组织方式变化,将另行通过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栏目通知。
七、聘用规定
1.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鼓楼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等程序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未按时来档或审档、考察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 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1-87677797)。
6.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5年8月16日。
八、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对象内的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ARWU、QS、THE)位于前100名的境外大学(符合其中之一即可)的毕业生。
2.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7.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报名时需在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9.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87677797。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gl.gov.cn/xjwz/zwgkml/zdlyxxgk/jyxx/jygg/202410/t20241013_49073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