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及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学工作需要,经批准,2024年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13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报考人员须为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国内承担有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师范大学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学科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同时,各招聘岗位还需具备下列其相应条件之一:
(一)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
1.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及其后出生);硕士学习期间须脱产在校学习,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公告中所列举专业目录要求(其中物理、计算机、体育学科是否为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具有硕士学位。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及其后出生),须为国内承担有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其中物理、计算机、体育学科是否为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
(二)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
1.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及其后出生);硕士学习期间须脱产在校学习,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岗位所列举专业要求,具有硕士学位。
2.本科生(限中职工业机器人、中职汽车维修、中职数控岗位报考),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及其后出生),须为国内承担有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岗位所列举专业要求,具有学士学位。
上述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相应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高中及以上与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为高中、中职及以上与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三、引进岗位、人数及条件
1.招聘引进单位、岗位、学历、人数、专业等方面具体条件(含报名岗位代码)详见《2024年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物理、计算机、体育学科非师范类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印的2022年版《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
3.硕士研究生报考专业问题。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3年修订)》,若本科阶段为非师范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取得教育学(代码:0401)、教育经济与管理(代码:120403)、教育管理(代码:045101)、学科教学(思政)(代码:045102)、学科教学(语文)(代码:045103)、学科教学(数学)(代码:045104)、学科教学(英语)(045108)、学科教学(地理)(代码:045110)、学科教学(物理)(代码:045105)、学科教学(化学)(代码:045106)、学科教学(生物)(代码:045107)、学科教学(历史)(代码:045109)、学科教学(地理)(代码:045110)、学科教学(音乐)(代码:045111)、学科教学(体育)(代码:045112)、现代教育技术(代码:045114)、心理健康教育(代码:045116)、科学与技术教育(代码:045117)等专业的学历学位、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可报考相应的招聘岗位。物理、计算机、体育学科是否为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
四、引进工作时间及地点
(一)引进工作时间
1.第一批次:
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12月17日-12月20日。
高新区学校:2023年12月21日—12月24日。
2.第二批次:视第一批次引进计划完成情况另行确定。
若第一批次完成所有引进计划,则不进行第二批次引进;若第一批次未完成引进计划,根据计划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引进范围、引进方式等,详见后期公告。
(二)引进工作地点
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市)。
高新区学校招聘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
五、引进工作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
1.网络预报名
(1)网络预报名要求。考生诚信报名,招聘引进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本次招聘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时间。
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12月1日09:00至12月13日17:00期间,应聘考生可下载《附件4:网络预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将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xyjyrsk@126.com。
高新区学校:2023年12月8日09:00至12月18日17:00期间,应聘考生可下载《附件4:网络预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将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1120893097@qq.com。
(3)网上报名人员请下载《现场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2.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17日8:30-11:30;15:00-17:00;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大厅
(3)现场报名人员请下载《附件3:现场报名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
3.高新区学校现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1日8:30-11:30;15:00-17:00;
(2)地点:华东师范大学(具体场地待联系)
(3)现场报名人员请下载《附件3:现场报名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仅网络预报名或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无效,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上述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审查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现场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招聘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若暂未取得,需现场签订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④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登记(推荐)表;
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行网上签约的由学校出具未签约证明);
⑥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含成绩、开设的课程);
⑦学校出具的师范专业证明;
⑧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⑨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及岗位(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能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1)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进行面试择优选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招聘引进小组同意后,可全部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
(2)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12月18日下午15:00—17:00(逾期未领取按自动放弃处理);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场地待现场资格审核时告知)。
高新区学校: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00—17:00(逾期未领取按自动放弃处理);华东师范大学(具体场地待定)。
(3)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①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
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场地见面试通知单)。
②高新区学校
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场地见面试通知单)。
上述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答辩2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试讲分值80分,答辩分值20分。
3.面试适用教材
①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各学科(高中心理健康除外)及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中职数学、物理、思想政治、计算机教师岗位面试教材均为江西省现行高中一年级上册教材;高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心理健康》(国家纲要课程教材,高中一年级上册,俞国良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出版)。
②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中职)学前教育岗位面试教材为《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中职)数控(机电一体化)面试教材为《机械基础》(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第六版);中职工业机器人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工业机器人基础》(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中职)汽车维修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汽车维修》(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书号为:978-7-5167-5538-9。
③新余高新区区属学校各学科教师岗位面试教材均为江西省现行高中一年级上册教材。
4.面试内容
①试讲。试讲具体内容由评委在面试当天在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考生代表现场抽题,再依次备课、试讲。
②答辩。由评委现场提问。
5.面试程序
①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的候考室报到,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而后实行封闭管理。
②抽签。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③试讲、答辩。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后进行试讲、答辩。
六、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与签约
1.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
招聘考试程序结束后,按招聘引进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如出现同岗位末位成绩相同者,则需加试一题。根据加试成绩的高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有入闱拟招聘引进考生在本次招聘引进教师面试结束当日内放弃,从该招聘引进岗位中依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其后一律不再递补。
2.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学校与已确定的拟招聘引进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招聘引进与管理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不合格者(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或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
2.体检。拟招聘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进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引进资格。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公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引进单位提出拟招聘引进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5.聘用管理。公示期后,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拟招聘引进人员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拟招聘引进人员于2024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招聘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招聘引进的教师人才一经聘用,须在本市、县所属学校服务不少于五周年(公费师范生不少于六周年)。
八、其他
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引进其他有关事宜,均将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11
新余市教育局:0790-6435568(岗位招聘条件政策咨询)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0790-6862358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0-6860799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rsj.xinyu.gov.cn/rsj/gggs1/2023-11/30/content_fcf338716c6f4f9c8a88317885f0658f.shtml